问题 | 贷款担保人诉讼时效多少年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之相关规定,贷款担保产生的争议诉讼时效为三载时间,该期限自权属主体意识到或理应能知悉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同时也知晓相对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若借款者未能按约定偿还所借资金,则其在自觉权益受损初始日期起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司法规避措施,但此种例外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属主体的特殊请求而审批适当的延期。倘若至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双方仍然未能就未决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债权人方面可考虑通过向债务人寄送逾期款项催收通知书来展开行动;一旦债务人在收到的通知单上签署或盖章表示同意,那么便可视作对原有债务的再度确认和确爽承诺,此时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与认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