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为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义务的担保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人为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义务的担保合同内容包括:
1、出质人(甲方)和质权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2、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百分之多少金额)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多少金额)万元; 3、接下来是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后,截至债权转让确认函签署之日,有其他需要双方履行的条款写清; 4、最后签字写明日期,并按手印,就生效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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