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的担保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物的担保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为债务提供物的担保的人是债务人本人,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是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则其只需要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3、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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