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证明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常常需要提供以下几种证明材料:
首先是病历资料,这其中包括了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等,它们能够详细地反映出受伤的具体情况以及治疗的全过程; 其次是影像学资料,例如X光片、CT片、MRI片等等,这些都是用来辅助医生进行诊断的重要依据; 第三个也是必不可少的就是身份证明文件,它可以起到确认申请人身份的作用; 另外,如果是由其他人代表申请者来代为处理鉴定事宜的话,还需要提供委托书作为证明; 最后,当该鉴定与交通事故相关时则应该提交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参考材料,比如在交通事故中,由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就尤为关键,它对于鉴定机构准确评估伤者的伤残程度具有极大的帮助。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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