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满,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倘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持有异议,那么从他们收到该技术鉴定报告的那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15个自然日之内,该当事人有权向原受理其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同时,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当事人联手,共同委托省级、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医学会来组织进行下一轮的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