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包括哪些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涵盖以下重要方面:第一,明确表述各方当事主体的基本信息以及他们所提出的请求;
第二,对相关方如实呈交的材料以及医学会进行的深入调查加以详尽记录; 第三,详细阐述整个鉴定过程; 第四,严格审查医疗行径是否触犯了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第五,验明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伤害后果之问是否有所关联; 第六,严格评定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 第七,慎重评估医疗事故的级别; 最后,提供对涉及医疗事故病人的医疗护理指导性的医学意见。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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