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受理条件除去下列几项: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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