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哪些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机制的划分,主要包括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两款。
具体而言,如若患者于诊疗过程中所受损害,而此类情况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医方将被推定为过错方: (1)医方是否违反了相关的诊疗规程及其他有关的诊疗规范; (2)医方是否一直隐讳或拒绝提供病人的病历资料; (3)医方是否错误地,故意地,蓄意地修改或销毁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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