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对方损害名誉是不是去对方法院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我们要起诉对方损害名誉时,通常需要前往对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而来,一般的民事案件都是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2.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地与被告的住所地不相同,那么侵权行为地的法院也拥有管辖权。 而侵权行为地包含了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两个部分。 3.在正式起诉的过程中,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 比如说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实施了损害名誉行为的证据,像对方的一些言论、行为等相关资料; 还有因为名誉受损而导致的损失方面的证据,比如因为名誉受损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相关证明。 同时,还得按照法院的要求,准时提交起诉状以及其他的诉讼材料。 4.总而言之,起诉对方损害名誉这件事,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管辖的法院,并且一定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以及诉讼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称小李在网络上发表不实言论损害其名誉。小朱想起诉小李,但不知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小朱认为小李的住所地与自己所在的侵权行为发生地不同,对于管辖法院存在争议。小朱还不知如何准备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名誉受损及损失情况。 案情分析: 1、关于管辖法院,若小李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相同,小朱可选择小李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若小李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小朱可选择小李经常居住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 2、小朱要准备能证明小李实施损害名誉行为的证据,如言论截图等,还有名誉受损带来经济、精神损失的证据,并且按法院要求准时提交起诉状和诉讼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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