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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诽谤罪追诉期是从造成后果开始算吗
分类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解答
律师解析:
诽谤罪的法定追溯期限并非自实际损害发生之时开始计算,而应依其实施犯罪之始日进行核算。
然而,倘若犯罪行径存续或持续性地存在,则其法定追诉时效将自犯罪行为彻底结束之日起进行计算。
诽谤罪作为一种告知负责处理的案件类型,仅当其对社会公共秩序及国家整体利益构成严重威胁时方可例外。
在法定追溯期限内,若被害者提起控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启动侦查程序而未予以履行的情况下,则不受该期限的限制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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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9: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