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坐牢了还赔偿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诽谤罪行并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之后,当事人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为此类诽谤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刑法规定,对他人导致名誉受损及身心创伤等不良后果,同时也构成了对受害者民事权益的侵害。 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之后,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就其诽谤行为所引发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 具体而言,这包括赔偿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为恢复名誉而必须支付的各项开支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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