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被恶搞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网络平台上遭受恶意调侃侵扰时,当事人完全可以提出赔偿诉求。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任何对他人名誉构成侵犯的不法行为,一旦被受害者察觉,受害者均有权向实施侵权行为之人依法索取相应的民事法律救济。 而侵权责任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的应对措施: 全面终止侵权行为、排除相关障碍和危害、清除潜在危险、归还非法所得、修复原状、进行损失赔偿、公开赔罪道歉、降低不良影响、补偿受损声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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