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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可自行解除刑事拘留吗
分类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适当对某位人员实施拘留,则须立即将其释放,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因而,若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经过详细审查和评估,发现其并不具备拘留的条件或存在其他不宜继续执行拘留措施的情形时,可以自主决定提前结束刑事拘留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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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3: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