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暴成立条件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网络暴力的立案标准如下:
1.在同一时间内,诽谤信息的实际点击次数以及浏览次数均达到了五千次以上,或者是转发次数达到了五百次以上; 2.由于网络暴力而导致被害者或其近亲属产生了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严重影响心理健康状况的情况; 3.如果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问题接受过行政处罚,那么再次涉嫌诽谤他人时可视为严重违法行为; 4.此外,任何因网络暴力而引发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都应该给予严肃处理。 对于那些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实施暴力行为,编造谎言并对他人名誉权造成诽谤的不法分子,当其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将会构成刑事罪行,此时便可以依法展开立案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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