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质量有问题如何维权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遭遇房屋质量问题时,请参考以下若干种可能有效的应对措施:首要的步骤,应是寻求与开发商进行建设性会谈,旨在通过共同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其次,如若与开发商协商无果且对其提出的解决办法深感不满,可考虑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申诉; 在涉及到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的纠纷中,如果开发商未能竭力妥善解决问题,或者当事人认为开发商所提解决方案未达预期效果,这时不妨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启动组织鉴定认定程序,或者寻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积极反馈问题; 最后,作为解决法律争议的终极手段,亦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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