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电器坏了质量技术监督局会管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营者如发现所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向以下相关部门提出投诉请求:
企业主管单位、技术监督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品检验检疫部门以及人民法院。 各职能部门在收到投诉后应立即启动立案流程予以严肃对待,同时展开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检测。 若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将依法对肇事商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索赔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 1、县级以上地区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肩负着领导和主导本辖区内所有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任。 同样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各下属职能部门也会依据各自的职权范围负责产品质量领域的监管任务。 2、产品质量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对经批准有权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后续追踪检查;当发现存在未达到认证标准却仍继续使用认证标志的情况时,需敦促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倘若情节特别严重,将做出取消其实施认证标志权限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