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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进口保税商品可以不贴中文标签吗?
分类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解答
律师解析:
很抱歉,这是不允许的。
由于保税区内的产品种类繁多,其中大多数作为样品展出时,无需粘贴中文标识;
然而,对于专门出售给我国消费者的商品,则强制要求附有相应的中文说明标签。
特别是涉及到进口食品这一领域,除应配备详细的说明书外,更应对相关中文说明书进行明确标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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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2:3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