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遗忘物是指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中所涉及到的“遗忘物”,是指物品的所有权人或者持有者因为疏忽大意,偶尔将他们所拥有的财物遗留在某个地方,从而导致暂时性的丧失对于该财物的掌控能力。
遗忘物相较于遗失物来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遗忘物的出现常常是由于物品的所有人或者持有者有意或是无意地忘记了他们所拥有的财物的具体位置。 尽管遗忘物仍然处于所有人或者持有者的实际占有之下,但是由于他们的遗忘行为,使得这些财物暂时脱离了他们的控制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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