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银行亲属回避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银行中的亲属回避,至关重要的人员应当防止涉及到的亲属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其配偶、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
至于普通职员,他们应该注意避免涉及的亲属包括自己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甚至还包括子女及其配偶。在此情况下,本人与所回避的亲属同样不可在同属一家单位中担任彼此直接受belongto于同一管理层的职位或是存在直接上下级管理关系的岗位; 同时,亦不可在任何一方承担着管理层角色的单位里就任人事、财务、监督、控制、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信贷批核、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等事务性工作。 值得强调的是,此处所提到的"同一单位"特指位于该银行保险机构的关键人员所就任的部门总部。 另外,具独立人事管理权限的各级直属机构、业务分部等均被视为同等单位对待。
法律依据:
《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关键人员应回避的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普通员工应回避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六条 本人与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管理层成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管理关系的职务; 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管理层成员的单位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内控、内审、风险管理、授信审批、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等工作。 “同一单位”指银行保险机构关键人员所在机构本部。 具有独立人事管理权限的各级直属机构、事业部等视为同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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