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员在上海办身份证可以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均应依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依法给予及时处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应对从公民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起计算,严格控制并在六十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颁发任务;如遇到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其办理时间可适当地延长,但这类宽限的期限必须不能超出三十天。
法律依据: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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