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申请居住证时,申请人务必向受理单位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和近照,同时提供详细的居住地址、职业状况及就学经历等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受理单位在接到上述资料后,有责任对其进行严格核实确认。 对于所收材料齐全完备者,应立即予以接纳并开具相应接收凭证;而对于资料缺失或者不足的,则必须立即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所有必要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的签发工作将由所在地公安部门统一承担。 受理单位应在收到完整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并将对应的制证信息传输至当地公安局制证部门。 该制证部门也应自受理单位完成审核签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给居住证。 但若是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因素或者突发事件导致无法按照预期发放证件,最多可延长至四十天内发放。 总而言之,申请居住证的整个流程需要确保严谨、准确与高效。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第八条
在津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第十条 自然人申请人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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