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票日期应如何规范填写 |
分类 | 损害赔偿-运输损害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电汇凭证填写时,首个出票日期需以大写形式呈现,其中涉及到的数字也同样需要大写书写。
关于大写数字的书写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这十个阿拉伯数字的顺序进行填写。 尤为关键的是,在从贰拾壹日至贰拾玖日的所有日期标识中,零字都必须被正确地书写。 对于拾日至贰拾玖日的情况,应当统一将其书写为"贰拾"以及其后对应的天数。 需特别注意的是,在填写电汇凭证中的日期部分时,必须以处理电汇业务当日的实际日期为准,因此在前往银行办理电汇手续前,建议暂时保留该部分空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错误。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如下: 必须注明"支票"字样; 表明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
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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