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收货人分别有怎样的权利义务? |
分类 | 损害赔偿-运输损害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托运人的权利包括:
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义务包括: 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收货人的权利包括: 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 收货人的义务包括: 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三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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