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安排的进厂很累是否有权拒绝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规下,学校如强制学生前往电子工厂进行实习活动无疑是违反规定的。事实上,学生有权利自行寻找合适的实习单位,而非受到强制性的安排。在此过程中,校方与实习单位理应对学生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保障,以确保他们在实习期间能够得到人身安全以及精神健康方面的全方位关注与照顾。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年满十八岁的学生而言,如果参与到跟岗实习或顶岗实习之中,必须获得其法定监护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此外,若学生选择自主选择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则需在实习开始之前向所在职业学校提交实习协议,同时,对于尚未成年的学生来说,还须附上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法律依据: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第十四条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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