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收了学生手机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教师在没收手机后未能返还给学生及其家长,这将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学生所拥有的对手机的所有权权益;另一种情况下,如果教师只是暂时代为保管手机,直至暑假结束方予归还,那么这并不涉及到任何违法行为,而是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求所进行的必要管理工作。
如果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的手机被教师收缴却未能及时归还,他们完全有权要求教师予以退还。 若经多次索要后教师仍然置之不理,家长有权向学校监督部门提出申诉,同时也可以转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在此过程中,我们应清楚认识到,学校及教师本身并非具备行政权力的立法机构或执行机关,他们并无权利扣押或没收公民的私人物品。 当然,提起诉讼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其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其次,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第三,诉讼请求必须清晰明了且具备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理由支持;最后,该诉讼事项需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畴,同时需要接受该法院的地域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