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抛物损害物品责任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高空抛物引发的物品损害纠纷,其责任界定往往颇为繁琐。
在有能力明确抛掷物品之人的情况下,应由该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无法准确锁定抛掷物品的真实肇事者,除了可以通过举证来证实自身并非侵权行为的实施者之外,其他有可能对受侵害情况负有责任的建筑物使用者皆应当承担补救义务。 这一处理方式旨在切实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并呼吁社会大众共同关注和维护公共安全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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