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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约定行使担保权利顺序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保证合约中并未明确列明担保权利的行使顺位,则债权人有权自行选择对担保方或者债务方行使其担保权利。
然而,在实际执行债权过程中,债权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基本原则。
一般来说,倘若诉讼发生,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有效证据,以决定如何实现担保权利以及实现权利的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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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