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风险代理与一般代理的区别包括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处在于收费标准之异。
常规的委托代理一般按既定标准或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进行收费,而不论此案是否达成预期的效果。 然而,风险代理却是按照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依照事先约定的比例来收取相应的费用; 倘若败诉,可能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或者仅需支付较低的费用。 其次,在风险承担方面亦有所区别。 在常规的委托代理中,律师的收益相对较为稳定,无需承担因案件败诉所引发的经济风险。 然而,在风险代理的情况下,律师可能会面临无法收到全额报酬的风险。 此外,两种代理方式的适用范围也存在差异,部分类型的案件并不被允许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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