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宝离柜不退换的规定合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常抱歉地告知您,珠宝离柜后“概不退换”这一点在法律层面上并不被认可的。
这种行为被归为“格式条款”范畴,它排除了或限制了消费者的某些法定权利,减轻了或免除了商家的相应责任,同时还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尽管珠宝首饰产品并不适用于我们国家“三包”政策的保护范围内,但是在产品质量方面出现问题时,同样需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所有销售方都必须对此承担起修理、更换、退货及赔偿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若商家提供的产品不符质量标准,那么消费者有权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是与商定好的协议要求退货,或者强烈要求商家履行更换、修理等相关义务。 如果既无国家明文规定,又无双方事先协定,那么消费者可从收到商品之日算起,短短七天内提出退货要求; 倘若超过了七天,且达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货,反之,如果未满足此项条件,则可以请求商家履行更换、修理等职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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