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毒食品罪如何构成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导致生产有毒食品罪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关键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指向国家对于食品卫生领域的严格管理制度以及实际上受到影响的众多民众的特定个体的生命健康权; 其次,客观证据必须能够显示出执行者在不遵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情况下,刻意在其生产和销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成分,或者明确知晓并销售这样的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成分的食品; 再次,作为犯罪实施主体的个人或企业必须具有完全的刑事罪责能力; 最后,指控方须有力地证明其主观意识上存在着蓄意且明示的犯罪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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