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炸鸡不熟可以要1000赔偿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消费者因摄入不符合食品安全规程所设定之油炸鸡肉而导致身体健康受损,则依法享有索赔权益。
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具体规定,消费者可向鸡肉制品的制造商或是销售商提出索赔要求,索取相当于产品价值十倍或者受害人实际损失数额三倍的赔偿金。若经核算后得出的额外赔偿金额尚不足以达到一千元人民币,则应按照一千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赔偿。此种情形同样适用于食品未能充分烹饪至熟透的状况,消费者有权据此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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