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家退款失误多退了3千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商家多收取款项的问题,解决之道在于与之进行合理磋商并要求其退还超额款项,否则也可诉诸于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获益方必须无任何法律权利去获取非正当利益;而如果受损害者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则有权请求获得这部分利益的一方进行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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