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超市买到变质食品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首先应当前往购物之地并直接联系卖家,请求对所购买产品进行退货或更换。
倘若您所购买商品为食品类,若价格范畴不足以达到一千元,则可向对方申请额外支付价值一千元的赔偿款。 其次,您可以尝试寻求相关工商行政部门或向消费者维权组织进行投诉。 第三种解决方案是,若与卖家经协商后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您可拨打电话12315向所属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 值得注意的是,食药监部门将会在规定的有效工作日期之内为您解决此问题。 最后,若上述方法均无法奏效,或事件情况较复杂,亦或是超出了食药监局的管辖权范畴,那么您也可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返还买受人支付的货款以及相关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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