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的误工费和营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工费的确定依据主要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其中,误工时间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 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误工时间能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可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算;要是受害人没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营养费的确定则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轻微损伤通常不需要营养费,而较重损伤则可以酌情主张一定数额的营养费,不过具体的金额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张误工费和营养费时,一定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像收入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就医后持续误工。关于误工费计算,小朱称自己有固定收入但未提供收入减少证明,且主张误工时间远超医疗机构证明时间;在营养费方面,小朱伤情较重但未提供医疗机构明确需营养费的意见,引发赔偿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误工费,若小朱无法提供实际收入减少证明,即便自称有固定收入,也难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误工费。误工时间应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除非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才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关于营养费,小朱伤情虽较重,但缺乏医疗机构意见,主张营养费较难获支持。主张误工费和营养费均需提供相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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