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陪护人员误工费从住院开始算到出院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陪护人员的误工费是从受害人开始遭受伤害并住院那一天开始,一直计算到实际出院的那一天为止。
这里有两个必须满足的条件: 其一,陪护人员得有实际收入减少的状况出现。 比如说,原本陪护人员每天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因为陪护受害人而导致这部分收入减少了,才可以计算误工费。 其二,陪护人员的收入情况得能够被合理地证明,像工资单、纳税证明这类的材料就可以作为证据。 倘若陪护人员是受害人的亲属,并且在陪护过程中并没有因为陪护而使自己的实际收入减少,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主张误工费的。 另外,要是医嘱中明确给出了出院后的休息期限,那么在这个期限内的陪护人员误工费也可以一并主张。 不过,这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比如医嘱证明、与陪护人员收入相关的证明等。 总之,对于陪护人员误工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期限,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因意外受伤住院,小胡作为小朱的陪护人员。小胡称自己有误工损失,要求赔偿误工费。小朱觉得小胡未满足条件不应得误工费。小胡表示自己每天有固定收入且因陪护收入减少,也有工资单为证,但小朱认为小胡未达到医嘱出院后休息期限的陪护情况,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证明有实际收入减少且有证据,从受害人住院到出院期间的误工费可被支持。 2、如果小胡想主张医嘱出院后休息期限内的误工费,需满足医嘱有明确要求且有相关证据证明其收入减少的情况,否则难以得到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