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应诉产生的交通费用谁承担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原告需要应诉时,其产生的交通费用一般都由原告自己来承担。
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情况,除非在之前所签订的合同里,又或者在相关法律中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这类交通费用应由败诉方来承担,不然的话,原告是不能要求被告来承担自己的交通费用的。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则大多是“谁败诉,谁承担”。 然而,交通费用并不属于诉讼费用的范畴,所以,除非存在特殊的约定或者法律有明确规定,否则被告是没有义务去承担原告的交通费用的。 假如原告觉得自己的交通费用是因为被告的过错,又或者是由于其他一些特殊的原因而产生的,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的。 但最终到底是不是由被告来承担这些交通费用,这就需要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和公正的裁决了。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原告在应诉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是由原告自己承担的,而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需要根据具体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由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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