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鉴定时间要求多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身伤害的鉴定时限,实际上并无完全统一且固定不变的标准,而是需要细致地依据各类实际案件情况进行考量与判断。
通常而言,待受害者身体损伤部位所呈现出的症状相对稳定之后,便可展开相关的司法鉴定工作。 然而,若涉及到因损伤可能引发一系列并发症以及后遗症等问题,那么在这些并发症及后遗症得以明确诊断并确认之后,方可进行相应的鉴定程序。 举例来说,对于骨折类损伤,一般建议在受伤发生后的约三个月左右进行鉴定; 至于神经系统方面的损伤,则可能需要等待大约六个月的时间才能进行鉴定。 总的来说,鉴定时机的选择必须确保受害者的身体状况不会再出现显著的变化,从而保障鉴定结果的精确度与可信度。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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