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诉讼期限是多少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案情的差异性,各诉讼案件的法定审理时限存在差异。
通常情况下,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自权利主体知晓或理应获知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算起。 然而,若是受法律特殊规定约束,则必须遵循相关法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例如,涉及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及技术进口与出口合同等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启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时效期限被保护为四年。 此外,关于索偿罹患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事项的请求,并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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