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人者拘留了不赔偿医药费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施暴之人在被治安管理部门依法采取拘役措施之后仍旧既未给予受害人民事赔偿,亦未就其造成的人身损害支付任何救济款项,此时,有关当事人便可向具备司法权限的审判机关提交书面起诉状,请求法庭对该问题予以审理并裁决。
在此过程中,原告方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例如医疗消费的官方凭据以及相关的医学检验报告等等,以此作为评估自身经济利益受损情况的有力依据。 待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根据事实真相与法律条款进行公正裁定,倘若裁决结果判定施暴之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其却拒不履行,那么原告方可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法院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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