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者不满意保险赔偿标准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受伤者对于所收到的保险理赔款项存在异议,他们首先应当尝试直接与保险机构接洽并展开会谈,以便详细阐述自身的诉求及理由。
如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受伤者可选择向保险监管部门提出申诉,以期借助其权威性和影响力,促使保险公司对相关赔偿事宜进行重新审视和评估。 此外,受伤者亦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在此过程中,受伤者需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以支撑其主张的赔偿金额,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收据、伤残鉴定报告以及误工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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