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40万怎么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宪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施加侵害方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相关治疗费用(例如医疗费)、陪护人员相应报酬(例如护理费)、必要交通费用(例如交通费)、营养补充所需费用(例如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以及由于受伤导致工作能力受损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例如误工损失)。
若受害人因此次伤害丧失肢体功能,施加侵害方还应对其提供假肢等辅助器材并支付残障人士康复补贴(简称残疾赔偿金); 若是受害人因为此次伤害不幸离世,其家属同样可获得丧葬费用及受害者生前收入损失(简称死亡赔偿金)的赔偿。 至于提到的"人身伤害价值四十万元人民币"的裁定结果,应依据具体的受害者支出与损失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开支、陪护人员薪资、交通出行成本、营养补充投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误工损失数额、残疾辅助器材采购及更换费用、残疾赔偿金额、丧葬庆典所需花销及死亡赔偿金等进行综合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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