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事件中先动手方受伤,责任应由谁承担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互殴事件中,若有一方先行对他人实施暴力侵害,但却反遭对方反击而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要求先行施暴者进行赔偿。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受害者实施了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相当于构成了正当防卫行为的话,那么责任则需由最初行凶之人独自承担。 不过,考虑到此类行为亦是导致受害者自身遭受人身损害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其亦应具有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 对于赔偿责任如何减轻,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优先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交由法院依据案件事实以及双方各自在客观事实上的过失程度比例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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