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后摔跤保险公司赔不赔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投保人饮酒过量并不幸摔倒,导致人身意外损害时,若其为购买了此项保险的人士,根据您所提及之保险条款约定,首先需要明确的事项便是该事故为实实在在的意外事件,即指无法预知与完全出于非被保险人意愿的状况。尤其典型者,即为遭遇空难等灾难性事件;倘若无论因何原因,投保人均已预见到此种情况可能对自己造成伤害,甚至被迫承受或因其责任所在而无法避免此类事件,也同样应当归类于意外事故范畴。例如,乘坐的轮船突然起火,为求自救而选择跳海,却因此发生意外;又或是在见义勇为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皆可纳入意外伤害的范畴。
其次,人身意外保险所涵盖的理赔范围并不包括由疾病引发的人身伤害。尽管疾病的发生往往并非个人所能预见,但其本质上仍属人体内部机能的自然反应,故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 再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保障的理赔范围仅限于外来因素所致的伤害,诸如交通事故、溺水、食物中毒以及遭他人攻击等情况。 此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保障的理赔范围必须是突发性的,即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事故。例如,职业病是由于长期积累而逐渐形成的伤害,具有可预见性且可通过预防措施加以规避,故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反之,诸如落水、跌倒、触电、碰撞等瞬间发生且难以预见的事故,则应归入意外伤害的范畴。 最后,鉴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性质,只有在事故发生后,人员的身体确实遭受了伤害,方符合该险种的理赔条件。 同时,该伤害必须涉及被保险人身体的某一部位,且伤害的事实必须得到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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