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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动车碰人骨折住院出院后还要写协议吗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乙方(受伤害者)信息如下:
女性,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编号为:
_________。
其法定监护人为:
______,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编号为:
_________,是本次伤害事故的受害方。
乙方于公元____年__月__日在甲方所运营的.XX项目中进行娱乐活动期间,不幸遭受了意外伤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受伤情况,甲乙双方秉持着平等协商、互相理解和体谅的态度,经过深入磋商后,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甲方愿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内的总计人民币XXX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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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