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动他人东西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未经授权擅自翻阅他人物品的行为,无疑严重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益。
众所周知,民法领域中的自然人的人品权利理应得到法律的精心呵护,除非得到相关各方的许可,否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对其进行侵犯。 而在这些人格权中,隐私权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私人生活的宁静以及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干扰、探知、收集、运用及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未经授权擅自翻阅他人物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也构成了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因此,受害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侵权方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接受相应的惩罚。 对于那些未经授权擅自翻阅他人物品以获取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这无疑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通常情况下将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如果这种行为涉及到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且涉嫌非法搜查罪的话,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