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诉讼,但因经济窘迫无力负担聘请律师费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考虑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如下情形者,如依法主张国家赔偿权益; 寻求社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之权利保护; 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等人权待遇等法定需由代理人代理的事务,无能力支付相应费用而未委托代理人的公民,均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以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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