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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损坏公共财物不是故意的还要赔偿吗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无意间造成他人财物流失,则需对相应损失进行赔偿,一般以物品实际价值作为判断依据;此外,双方亦可自行协商处理此事;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还可诉诸于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对于故意破坏他人财物者,若财物价值未达五千元,则构成违法行为,应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惩处。2、若因侵犯他人人身权益而导致财产损失,则应按照被侵权方所遭受的损失或侵权方所获取的收益进行赔偿;若被侵权方所受损失及侵权方所获收益无法准确计算,且被侵权方与侵权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定赔偿金额。若因侵犯自然人人身权益而给其带来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犯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而导致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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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9: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