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亡抚恤金配偶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因公牺牲职员及其家属所能享有的抚恤金金额及分配方式,通常是依据各自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境进行考量与制定的。
一般而言,对于其配偶这名因公去世职员的直系亲属而言,每月可领取得抚恤金相当于已故职员生前月薪的一定比例。 在进行抚恤金数额的计算过程中,我们会充分考虑到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配偶的个人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在最终的资源配置环节,通常配偶能够分得其中相对较为丰厚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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