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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失物和遗忘物的区别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遗忘物和遗失物之间的差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遗忘物则源自于人们有意识地将自身持有之财物置于特定位置,然而由于短暂性疏忽导致无法及时收回,从而暂时失去对该财物的掌控权。
上述的情况称为遗忘物;
其次,遗失物则源于非故意地把某件物品丢失在了某个位置地带,因此使得原本属于持有者的财物脱离了自我控制范畴。
简言之,对于遗失物而言,其原持有者往往无法准确得知物品究竟遗失在何地,这也无疑增加了寻回的难度;相对之下,遗忘物的物主一旦经过回想过程,即可较为迅速地找到遗失物。
再次,鉴于我国的刑法体系仅针对侵占遗忘物做出明文规定,并未涉及侵占遗失物的相关事宜。
换句话说,若有人恶意侵占他人遗忘物,那他便会被视为犯罪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如果某人拾得他人遗失物却故意拒绝归还,那么恐怕就只剩下向他们追究民事责任这一个办法可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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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