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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迁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户籍转移过程中有三大环节,其中首两环,也就是申请准予迁入以及迁移证明等程序,若当事人因故无法亲自处理,仍然可以由他人代理完成;
然而末尾一环节,即凭借迁移证明进行户口落户操作,则强烈建议本人直接参与办理。
以下将详细列出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及应当注意的细节事宜:
首先,在启动迁入许可手续方面,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是允许代为执行的,只不过在此之前,请务必准备齐全所需要的各类证件证明文件(如有必要,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其次,对于户口迁出手续来说,当事人同样可以通过代理人完成该环节,但是要求代理人必须属于原籍户内成年人,同时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经迁出地派出所核验无误之后,才会为你开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在户口迁入程序上,尽管当事人未亲自到场也可以办理,但是建议尽量亲力亲为,因为在户籍转入的时候,会有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打印出来,其中包含了诸多需要当事人亲笔确认及签字的项目内容,此外还会采集个人人像照片并输入系统,这些都是只有当事人才能完成的任务。
在此环节,你需要携带有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个人身份证以及即将用于户籍转入的居民户口簿(对于新立户者而言,这一步可以省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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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4:42:10